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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出手,炒房团无路可走?

    信息发布者:苏建东
    2018-08-17 10:36:38    来源:网文工场   转载

    摄影:王家乐


    编辑 | 王嘉琦

    来源 | 每日经济新闻(ID:nbdnews)


    炒房这件事情,对很多人来说再正常不过了。低价买进,高价卖出,一本万利。面对严格的限购、限贷政策管控,炒房客们仍旧各出奇招,想尽办法攫取更多的炒房收益。但如今,这样的投机行为将面临极为严重的后果:因为公安来了!


    8月14日,住建部主管的媒体发布了一篇报道,一个“北京炒房团”在炒完唐山之后,锁定了下一个目标:天津。


    看到这则消息,每经小编不禁为天津的朋友捏了一把汗,更为那些参与炒房的炒房团、房地产公司和中介们捏了一把汗。


    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定下“坚决遏制房价上涨”的基调后,8月初住建部下达了命令:对未能实现调控目标的地方坚决问责。


    现在,各个地方政府也是“亚历山大”,使出浑身解数,治理楼市。8月14日,重庆市一则有关整治房地产的通知,吓坏了炒房客。发布这则通知的部门,不仅有重庆市国土房管局,还有重庆市公安局。通知的全称是《关于整治和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也就是说,在重庆,炒房或上升至犯罪行为。


    重点打击职业化、团伙化、恶意化违法犯罪行为


    上述通知8月14日发布在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官网,但落款日期是7月24日。



    但在7月20日,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官网转载了当地媒体的一则报道,列出了最近重庆市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治理的典型案例。其中,在对沙坪坝区“书香溪墅”项目F区1号楼涉嫌“价外收费”进行调查发现,有自称是该项目开发企业管理干部的人员(其中一男子名张某)于2018年3月至5月期间,在该项目销售现场以购房须缴纳“选房费”等方式为由,收取15户购房者每户4万元共计60万元费用。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闭该项目网签系统,责令整改,此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上述《关于整治和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明确了整治工作重点:


    “各区县国土房管部门、公安部门要切实履行房地产市场监管主体责任,严厉查处包括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虚假房地产广告等四个方面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国土房管部门要联合公安部门重点打击房地产领域职业化、团伙化、恶意化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力震慑犯罪分子。”


    重点整治和打击以下9类违法违规行为:


    (一)编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通过网站、新媒体等途径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二)“炒卖房号”非法牟利。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通过“炒卖房号”、违法收取购房人“指标费”、“茶水费”等房价款以外其他费用,非法牟利的行为。


    (三)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通过分割销售并承诺售后包租、以房地产项目名义向社会公众融资并承诺高额利息、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众筹买房等行为。


    (四)伪造公文、证件、证明文件。通过伪造、变造公文、证件、证明文件,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提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的行为。


    (五)挪用、侵占房地产交易资金。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人员非法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的行为。


    (六)“一房多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同一套商品房出售给多人或将已抵押、查封的房屋销售给他人的行为。


    (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行为。


    (八)威胁人身安全。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租户、强制上涨或恶意克扣租金、押金;黑恶势力欺行霸市、破坏房地产行业管理秩序等行为。


    (九)房地产领域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等其他违法行为。


    为此,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市公安局还组建了领导小组,请重点看一下小组的成员:



    炒房团的套路远不止低买高卖


    房价,当然一个人两个人是炒不起来的。从上述通知中可见,重庆有关部门已经注意到,炒房已经规模化、集团化、组织化,其中还可能滋生一些违法问题。


    每经小编通过此前的公开报道,整理出炒房团的一些套路。


    全国各地的炒房团中,“温州炒房团”是成名最早的“一支队伍”,他们从2000年左右就开始在上海、杭州、苏州、厦门、北京、宁波、金华等地置业。


    现在常见的一些炒房套路,“温州炒房团”很早就用过。


    当你看见一个楼盘或一座城市的房价已经被炒高,这时候可能是炒房团“收割”的时候。他们的工作,比你想象的更早。


    为了选准一个城市、选准一个项目,炒房团可能要走遍全国。最好的目标是什么?就是有刚需、有“接盘侠”、有故事、有概念的城市和项目。比如,一个城市的拆迁多,手握大量补偿款的拆迁户就是刚需,如果这个城市再有好学区、通高铁,多种因素集合,就是“炒房团”的理想目标。


    其实,在开发商拿地的时候,“炒房团”就已经介入了。他们成立房屋信息和广告策划公司,为这个项目讲一个好故事。


    如果是炒二手房,“炒房团”就会研究市政规划,如建桥修路、重点学校搬迁等。如果有好的目标,他们会大规模提前“收购”房屋,再伺机卖出。


    这种炒房手法,还是要下苦功夫。但时代在变,炒房手法也不断翻新。


    比如,近年来楼市调控趋紧,开发商的资金流压力比较大。这时候,开发商可能“薄利多销”,将大批房屋“打折”卖给“炒房团”。开发商手上剩下的房子,可以和中介、“炒房团”游资配合,捂盘惜售,统一提价,一唱一和把房价抬起来。


    房价不能炒了,有些开发商和中介还会联合起来炒购房指标和摇号资格,俗称“茶水费”。2017年底,武汉市房管局联合公安等执法部门展开行动,整治了收取“茶水费”等违法违规行为,22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全国多省市已展开专项行动


    重庆市的这则通知并非独创。最近一个多月来,全国各地都已经展开了打击房地产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行动。其中,投机炒房行为都是重点打击的对象。


    6月25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通知的发布单位除了住建部,还有中共中央宣传部、公安部、司法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银保监会。


    通知专门列出了先行开展专项行动城市名单: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合肥、福州、厦门、济南、郑州、武汉、成都、长沙、重庆、西安、昆明、佛山、徐州、太原、海口、宁波、宜昌、哈尔滨、长春、兰州、贵阳。


    截至目前,小到岳阳、无锡、佛山,大到省会城市杭州、哈尔滨,兰州、成都、昆明、合肥、武汉,甚至云南省、黑龙江省、浙江省、山东省的住建厅都发布了“开展专项行动”的通知,各地的专项行动都有公安等多个部门参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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