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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农村部重大消息!在农村有房有地的有福了!

    信息发布者:苏建东
    2018-07-29 00:05:26    来源:文化旅游   转载

    农业农村部确定了

    2018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多地入选改革试点单位

    以后,

    农民变股东!家家能分红!


      试点时间  

    整省试点到2020年10结束

    整市和整县试点到2019年10月底结束

    这些地方

    前途不可估量

    改革试点将给农民带来哪些好处?

    首先应该明确的

    这是一个好政策!!

    该享受的土地、宅基地、房屋

    及养老等各种惠农利农政策

    能享受的还会继续享受!

    除此外

    农业转移向城镇的人口

    子女教育、就业、医疗、社保、住房

    基本公共服务上

    都能享受与城镇人口同等待遇

    户籍改革红利不断释放

    2016年12月26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

    《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意见中提出

    ↓↓↓

    改革目标


    通过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

    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明晰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发展新型集体经济

    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


    改革的重点任务


    要求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健全台账管理制度,从2017年开始,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在此基础上,将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改革


    改革的三个“有利于”


    第一,这项改革有利于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活力。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既体现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又调动个人积极性。这种农村集体经济运行的新机制,可以更好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第二,这项改革有利于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农民的收入分四个方面,一是家庭的经营性收入,二是打工的工资性收入,三是财产性收入,四是各种转移性收入。

    这项改革有利于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集体资产是谁的?是归农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农民集体成员是集体经济的主人。可以说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广大农民的权益是农村一切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这项改革一个重要的目标设计和追求就是增加农民收入。


    第三,这项改革有利于增添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动能。

    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发展农民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联合和合作,有利于激活农村的各类要素的潜力,完善现代农业的经营体系,增添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动能。所以这项改革确实意义重大,而且也被实践所证明,相信改革可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

    被选入改革试点单位

    看看你们村怎么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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